以下五种情况,均可能引发onclick=”alert()” 事件没有反应。
:
双引号包括双引号,将里面的双引号改为单引号。
第二:
A没有赋值你或者 a的赋值写在了script里面,而没有写在head里面。这就是公共变量的问题。
第三:
事件调用的是方法,是方法就应该加()小括号。忘了加小括号。
第四:
方法名是name()。可能与某些关键词冲突,换一个名字或者加个123以示区别就行。有时有些浏览器反而没问题,不过还是尽量避开关键词关键标签等的好。
第五种,只能说是其他。
有可能是标签错误缺失,关键词错误。分号多写少些,逗号多写等等语法错误。这也是很郁闷的事情。较不好察觉了。比如关键词错误还不会报错。要一个字一个字的查找。恶心死了。
ps:alert();方法是一个很好的系统调试方法。感觉那一句那一段代码有问题就在附近加一个alert(“xxx”)的语句。有对话框则说明程序进展到了这里,说面前面的都没有问题。没有对话框则说明上面的某一段有问题,则继续插入alert()方法,可不要忘了把原来的alert()删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