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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生产者时代,终究会是谁灭谁?

作者:言子来源:www.lanyun2009.com时间:2018-10-16

说到内容驱动消费,可是我们看到内容生产的提供者是更多了不是更少了,越来越多,谁都可以参与担当。那么,我们这些原来的内容���供者,是否会被取代呢?


1、商业逻辑仍可今昔对应:

无论是在过去的传统媒体时代,还是在当下的社会化自媒体时代,商业逻辑并没有发生变化,我们依然可以看到四个层级——企业主、代理商、内容分发平台、内容生产者。企业主通过后三者进行传播;代理商为企业主提供媒体和内容创意服务,并对接内容分发平台与内容生产者;MCN实际操作与商业空间与传统媒体不同,但同样可视为今天的内容分发平台;而自媒体、PGC、UGC、网红等各种形态的自媒体都是内容生产者的角色……在这个一以贯之的商业逻辑中,各个角色都不尽相同,但他们相互协同、相互整合、互相深化,都有着各自无法取代的价值。 

 内容生产

2、但是!角色技能今昔不同虽然商业逻辑相同的,但是,各个角色的技能实际上是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。聚焦到其中代理公司这一环,我们应该清晰地认识到:代理商依然存在着帮助品牌方与用户沟通的价值,但是要与时俱进,完成以前从未有过的要求: 能力全面完美的品牌方是几乎不存在的,即使是较大的广告主宝洁,也只是刚成立了独立广告公司,这仅是试水,在此之前依然需要依赖代理公司完成与用户的沟通。而在沟通的过程中,以前单一、高效、中心化的传统媒体“不好使”了,所以要与时俱进,运用整合传播,尤其是社会化媒体去完成与用户的沟通。


首先,要会'整合',这里面有一个判断、组合的能力要求,

其次,要能‘把控’,即学会掌控这种更碎片、更粉尘的信息网络;较后,是要会‘表达’,即知道各种媒体的属性、玩法,匹配较合适的内容方式。 

所以,我们,当然是优质内容的提供者,在这样一个内容为王的时代,我们要找准自己的定位,跟自媒体死磕社媒的内容供应,只会死路一条,除非彻底转型,转变DNA才有可能成功,都是内容,但此内容非彼内容,不是内容制造者就互通的,立场、关注点,底层逻辑,实际完全不一样。在我们公司,我们尝试过文字、直播各种自媒体孵化,但是都不成功。实际上,虽然都是内容的提供者,但是DNA是很不相同的。华邑的杜卫说过:我们这个行业,生产要素、生产关系、生产力,实际从未根本变过。我是认同这句话的,也就是我这个章节所说的——商业逻辑没变,要变的是能力模块。

内容生产

因此,在整个生产关系和生产要素、以及生产力都没有发生根本变化的时代,我们整个商业逻辑,没有大改变的时代,我们作为中间环节的代理商,提供的意义就在于:

1.从品牌体验、沟通角度出发。

2.基于消费者深刻的洞察3.整合全局UGC、PGC等内容生产者而言,他们从自身的IP、媒体属性出发,去内容生产、持久运营,与我们从品牌出发,实际上两者是形成了纵横交错的关系。

他们一直在努力维护企业、自媒体号的人格、人设、IP形象,以及这个号所吸引的目标用户的喜好等,而我们是从品牌传播的目的、协调品牌管理的角度出发,两者是纵横交错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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